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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據實申報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什么?
發布日期:2023-04-12 10:11:50 點擊數:13
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,減除不征稅收入、免稅收入、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,為應納稅所得額。
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,減除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》關于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后的余額,為應納稅額。
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,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,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》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;
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,可以在以后五個年度內,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后的余額進行抵補: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、場所,
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、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。
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:應納稅額=應納稅所得額×適用稅率-減免稅額-抵免稅額公式中的減免稅額和抵免稅額,是指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務院的稅收優惠規定減征、免征和抵免的應納稅額。
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,減除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》關于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后的余額,為應納稅額。
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,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,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》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;
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,可以在以后五個年度內,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后的余額進行抵補: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、場所,
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、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。
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:應納稅額=應納稅所得額×適用稅率-減免稅額-抵免稅額公式中的減免稅額和抵免稅額,是指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務院的稅收優惠規定減征、免征和抵免的應納稅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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